在台灣地區,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是每位駕駛者的基本責任。然而,有些違章行為相當隱蔽,很多時候,駕駛者直到收到罰單,才驚覺自己已然違規。今天,我們就來深入聊聊那些極易被忽視的 「冷門違章」,其中后備箱沒關緊就可能被處罰這一情況,著實讓人意想不到。
台灣雖未出台如大陸那般針對車門、車廂未關好就行車的明確法條,但從交通管理原則以及實際執法情況來看,若后備箱未關緊便上路行駛,一旦物品掉落,極有可能對道路安全造成嚴重威脅。此時,交警有權依據影響道路安全等相關條例對駕駛者進行處罰。以新北市為例,曾有一位司機在行車途中,因后備箱未關緊,致使車內物品掉落砸中后方車輛。該司機不僅被判定承擔事故全部責任,還因這一行為嚴重擾亂交通秩序,被處以一筆不菲的罰款。所以,駕駛者在開車前,務必仔細檢查后備箱是否關緊,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。
校車(幼童專用車)彈出 「停」 字牌不停車禮讓
在台灣,校車被稱作幼童專用車。依據 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修正案」,為進一步強化對幼童專用車的保護與禮遇,針對此類違規行為的裁罰基準直接加倍。當幼童專用車停車并彈出 「停」 字牌時,駕駛者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停車等待,或減速慢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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